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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
关于合同到期辞退: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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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前签定的合同未到期,08年1月1日是否要按新劳动法重签法律无要求。双方当事人自愿也可以重签。2、08年前签定的合同未到期辞退员工如何计算违约金合同已到期辞退员工是否要计算违约金按原来的规定计算,支付经济赔偿金及代通金。不用3、08年签的合同,用人单位中途提出要中止合同,其补偿员工工资如何计算以前的工龄算吗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计算,如果是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前的工龄计算。4、企业无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可提出用人单位应支付2倍工资.但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并愿意维持现状在公司工作,这情况可以吗应当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5、08年签定合同,企业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保险,但员工不承担个人的部分,用人单位就不给予办理养老/失业的险种,是否可以医疗保险企业强制性扣员工工资个人支付的部分,以保证员工医保的延续性,这是否合法不可以,单位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合法。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补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合同到期辞退: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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