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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
人身安全保护令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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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催生“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08年3月制定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后的具体落实。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哪些行为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规定人身保护裁定可以包括以下内容: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等措施。 二、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提供病历、照片、报警证明等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分为两种,紧急裁定有效期为15日,长期裁定有效期为3个月至6个月。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措施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和联系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家庭暴力的实施; 2、禁止家庭暴力骚扰、恐吓、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亲属,妨碍其正常生活; 3、责令实施家庭暴力的人搬出受害屋; 4、禁止被申请人在受害者或其亲属住房、学校、工作单位等地200米内活动; 5、保护受害者及其亲属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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