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 2、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3、受托人对委...
受托人的义务主要有: (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 (2)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二、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办理)。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分经委托人同意和不经同意两种情形)。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三、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报告义务)。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结果。 四、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交付义务)。 五、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过错承担责任原则)。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以下事务:(1)清理合作企业财产,分别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合作企业未完成事务(3)清算所欠税金(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作企业清算债务后的剩馀财产(6)代表合作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1、清算义务人与清算法人财产混同的,是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瑕疵。 2、公司解散后,如有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财产混同,债权人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抗辩,而应当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