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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税收征...
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从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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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办理地点。一家公司变更财务负责人,需要向当地主管国税局和地税局变更,必须向两家税务局申请变更。否则,问题就无法取得有利依据2、填写变更申请。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3、提供身份证明。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4、提供任职文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人员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新的财务人员。5、证明从业资质。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就业证明书的原件,如会计师资格证明书等,必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6、通知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进入国家税务局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在左菜单下,有一个维护税务登记联系信息的功能键,可以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直接沟通、协商拒绝加班。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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