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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必须在接到法院缴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诉讼费。需要提醒您的是,这笔钱您仅是预缴,到底由谁承担,等官司打...
法院首先要收一笔案件受理费,那么具体是多少钱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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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往往会涉及案件受理费或者诉讼费用的问题。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的原则是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离婚案件,一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一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第1项的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由此可见,单纯的离婚诉讼案件受理费并不会很高,如果同时涉及财产分割的,往往会根据财产的总额来按比例收取。如若在离婚之后单纯就财产问题提起诉讼的,此时会按照财产纠纷的标准来计算诉讼费用,会比离婚同时进行财产分割的诉讼费用高。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举个例子吧,以北京为例,法院收取案件的受理费,一般式是在立案时按简易程序的标准先收75元。在案件审理后,再根据财产标的,看是否需要补交案件受理费。为此,再立案的时候,有经验的律师会在起诉书的制作上,将争议标的控制在20万元以内,设法帮助当事人少交案件受理费,同时又能防止在庭审过程中因起诉书的制作在诉讼请求中居于不利地位。其实在法院离婚费用中还包括一些其他费用,如财产保全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这些都是在离婚案件中,为了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和防止一方故意不执行判决,使判决生效后不能执行时,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律师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费或法院执行申请而产生的费用。上面介绍了法院离婚的费用以及离婚诉讼费计算的问题,有人说:“我想离婚可是我有想省点钱,有什么省钱的窍门吗?”其实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找一个专业的律师为您支两招。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补充知识: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法院不能主动进行诉前保全,诉前保全是当事人因情况紧急,在起诉前财产向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必须在三十天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保全则是法院立案后采取的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如果自己的债权马上到期了,不必要担心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保全方法来执行,给自己和他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全自己的利益。以上就是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到期债权保全方法是什么。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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