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依法行使知情权。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的权利。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请求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依法行使知情权。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的权利。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请求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2、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552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6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