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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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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或者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财产在异地,法院会采用委托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的方式,如果法院没有采用这种方式,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具体法院是否采用,由法院决定。 对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另外,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法院随时可以执行吗,没有期限限制。
一般申请执行---没有财产---上被执行人名单(此时已经能够在网上查到)法官给被执行人发财产申报令,还发限制消费令(这时候还是可以进行高消费的)---如果不配合进行财产申报,或者财产申报不实(法官查到了其他财产,其他人举报还有其他财产并且查实),或者被人举报进行了高消费并查实---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般是两年,个别情形增加1-3年,从名单上下来以后再被举报高消费还会被加上去)。一旦被加入了失信人名单,这时候一些高消费行为就会被主动干预。这时候,拘留什么的就不远了,情节严重啊也不排除拒不执行裁判文书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啊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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