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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
中小股东作为公司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总体利益在一般情况下应当是一致的,但是,因为中小股东一般都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且无法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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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进行监督,《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有权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肯定要证明两人的故意,同时证明公司的损失 第二种情况,只是说明动机和作为方式不同而已,都是损害公司利益,都可以提起股东的代表诉
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规定阐释 股东代表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的利益,制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由于股东的派生诉权真正行使的是公司的诉权,如果让股东无限制地行使这一诉权,有可能出现股东利用该诉权谋取个人私利,破坏公司正常生产次序或损毁公司商誉的行为发生。因此,各国对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都规定了一定的前提条件,我国也不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主要有以下两个要件: 第一,原告股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表现在持股时间和持股数量的要求。为防止恶意竞争者出于干扰公司正常运营之目的,而在侵害行为发生后受让公司股份、专营诉讼,各国普遍采用了“同时所有权规则”,即在代位公司提起派生诉讼时,公司某一股东必须是在公司遭受他人损害时持有公司的股份,取得公司成员的资格,并且在进行诉讼期间,他仍然时公司的股东。 第二,我国新《公司法》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即对有限责任公司提起派生诉讼不设持股比例限制。而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了固定期限的限制方法,即原告股东必须是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才可以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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