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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48天。法律规定:《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育儿童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性增加产假50天,同时给予男性护理假2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可不可以扣除。产假期间的生育补贴按照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发放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属公司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对于北京二婚假几天的回答见下: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新的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2016年3月24日(不含)前,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职工晚婚的,除法定婚假外,按照原《条例》给予7天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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