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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改...
商标注册公告三个月内可以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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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指商标注册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界限,也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期限。《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提出续展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一般来说,注册商标需要一年至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商标局受理商标申请后,会下发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没有问题,则进入实质审查,这个时间大概需要九个月左右,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则进入初审公告程序,也叫异议期,异议期满没有公众提议的,则能够授权注册证。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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