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生产、复制、出版、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
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规定是达到了一定的数量,比如说制作或者是复制传播的音像淫秽物品在100~200张以上的,那么就是属于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要对此进行刑事惩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1,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要看传播的目的是否为了盈利。《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仅仅是传播图片,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要看你的行为是否符合了以上罪名的构成条件,不符合就构不成犯罪! 4,关于情节严重的解释。牟利为目的,点击达到5000次就压追究刑事责任,不以牟利为目的,点击量达到一万次以上的,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第二条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5、你可以比对下你的情况,看是否会构成犯罪!如果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代为办理,在公安机关就把你的问题给解决了,不要提交到检察院。 愿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有需要可以随时与我联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4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517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