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2022-03-06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封查、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公民要提起行政诉讼,应按照人民法院要求提交申诉书(诉状),申诉书要写明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被告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邮编等,写明所指控的根据(包括事实错误、法律错误、程序形式缺陷、越权、滥用权力等)、诉讼请求(包括撤销或变更决定、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行政案件的范围作了明确的分工:1,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对确认发明专利权、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级人民法院还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一般行政案件要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