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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债务要执行共同房屋的,首先要夫妻双方协商分割房屋,房屋变为个人财产或者债务人取得相应价款后才能执行。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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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看什么事如果是债务问题,不涉及另一方的,就没问题,如果涉及共有财产应该分开负担。还得分婚前婚后。要看案件情况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所以是不能执行另一方的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一般来讲,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两个标准进行判断: (1)夫或妻的意思表示。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该债务即为共同债务,即使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并非由夫妻共享。 (2)所负债务的用途。所负债务带来的利益由夫妻双方共同分享,该债务为共同债务,即使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如借时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用于共同生活,只要双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立法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既能够减轻财产交易的成本,便于及时合理地解决纠纷,又符合日常家事代理的基本法理。(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是指夫妻因日常事务而与第三人交往时所为法律行为应当视为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并由配偶他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执行依据中的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是否可以以个人财产偿还该共同债务,偿还该共同债务是否必须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再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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