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人:忠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省XX县,现居住XX省XX市XX区。 被申请人一:辉XX,男,汉族,XXXX年X...
家属无需担责。现在法律不实行连坐,不管事刑事还是民事(如果被告是未成年人则除外,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被告已婚,,在夫妻共同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的刑事案件中可能还会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对于这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到时候能不能可以直接追加被告方呢,相应的规定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追加被告吗这个是可以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 目前我国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主要集中在刑法和刑诉法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也作了规定,但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给审判工作的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以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以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提供了较为明确的依据,但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对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范围如何界定?如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被他人故意伤害,雇主是否属于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个人?是否应当作为刑事附带民
伤残赔偿金属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伤残赔偿金不属于物质损失,没有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646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