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条件差要孩子抚养权,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要准备好证据证明自己虽然条件差但是有能力抚养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的,那么要争取孩子的同意,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听取孩子的意见。
首先,您在国内要想收养孩子,必须自己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钱够身体ok最好高素质),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简单来说就是严重的精神病啊、无法治愈的快要狗带的疾病啊之类的。因为这样自身不保,也就无法保证收养的孩子的生活质量。其次,被收养人必须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无配偶的男性想要收养女性孩子的(您的情况),您与收养的女孩年龄差必须在40周岁以上,必须!是必须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必须按这个来。
目前来说,法律只规定了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并未对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条件作出任何规定。但是法律没有做规定并不代表实践中没这类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具体来说,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包括三种: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其实,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