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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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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3、婚姻登记员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对婚姻登记证核对后,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 4、婚姻登记员将婚姻登记证颁发给当事人;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夫妻双方结婚证补办的办理流程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对结婚证可以补办,了解相关的办理流程也可以让我们在办理的过程中更加方便,因此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所有帮助,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有两个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去档案局查询结婚登记存根,由档案局出具已结婚证明,然后拿档案局证明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办理这个手续你要交档案局50元,民政局婚姻登记处9元; 另一个办法是双方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2寸红底夫妻合影半身照片4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领证,结婚日期填写的是你们领证当天的日期,领证时交9元工本费就行了。
夫妻关系的建立需要男女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补充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申请程序一致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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