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全市实施统一主要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的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基本医疗、,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控制在上年度公务员工资总额的4%以内。其它参保单位可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控制在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4%以内,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符合计划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手术(含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职工的配偶未参保的,享受一次性补助金。参加生育保险的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