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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该块土地;另一种是由国家依法收回...
根据《土地法》规定,地上物属于土地的使用权人,因此如果有单独的土地证则必须过户,如果是房地合一的就一齐过户了,这种房产土地证上面注明了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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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屋。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1。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使用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4、总产权复印件1份;5、土地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份(从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6、土地登记卡(从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7、产权测量报告;8、申请书1份;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10.分割情况说明;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一次分割);12、本次分摊情况表:旧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表和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一份,审核无误后出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按照建筑号、单元、楼层、序号的顺序填写;共有人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的比例分摊,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由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土地是国有的,若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就对这些土地进行处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大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总产权复印件,土籍调查表复印件,土地登记卡,产权测量报告,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割情况说明这些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经过国土资源局的审核后,进行校准登记,便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我国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该块土地;另一种是由国家依法收回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在收回时对于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也一并无偿归国家所有。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缩水的现象,对于此种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在到期之后是可以自动续期的,但是公民依旧需要按照既定流程的规定,缴纳土地的出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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