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仍然是录口供的。 如果当事人在录了口供后被关到看守所的,应该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了。但案件仍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仍然需要讯问当事人并录取...
仍然是要录口供的,如果当事人在录了口供后被关到看守所的,应该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了。但案件仍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仍然需要讯问当事人并录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羁押在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条例》规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
对这一问题,将分为理论和实际这两个层面进行回答。首先是理论方面,拘留所是专门处罚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上强制措施之一的拘留的人。这就是拘留所从理论上的解读。例如,你在法院开庭的时候大吵大闹、殴打法官等妨碍法院正常进行审判活动的行为时,法官就是对你实施司法拘留的处罚。这就是司法拘留。至于行政拘留,相信大家应该都懂的,那就是可能违反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然后被抓去拘留10天或者15天。至于最后一个刑事拘留,这就没有必要进行解释了。以上三种行为的人,都是会被送进拘留所的。至于看守所吧,在法律上主要就是对刑期只剩3个月以下的人,就不再送往监狱执行了,就留在看守所内执行还有就是被逮捕羁押的人要待的地方。其实这只是法律上的或者是理论上的分类而已。实际这一分类的用途可能不大。因为,在我国实务上,看守所和拘留所可以说是在同一个地方而已,只不过是同一地方不同的称呼摆了。所以以上所举的情形,被关押的地方都是属于同一个地方。不过有些看守所或者是拘留所在内部里面是划分两块不同的区域的。但是公共活动的地方是一样的,例如放风、吃饭、劳动。由此可见,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无需对这两个地方进行辨别和辨析。只需知道这两个地方是一样的。这只不过是我们的在法律意义的分类罢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9人已浏览
1,889人已浏览
2,816人已浏览
5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