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有新证据或新事实,且无起诉期限,可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允许原告撤诉后...
原告撤诉后再起诉,开庭后原告仍然可以再次撤诉。r《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告的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没有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在一定条件下,原告还可以起诉,要求通过司法程序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比如,在诉讼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人民法院无法查清案情,原告也无法胜诉,而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原告在短期内不可能提供,人民法院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取。为了避免案件久拖不决,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原告在撤诉后,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获取了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新的证据,就可以就同一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另一种情况是处分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处分了自己的实体权利。此种撤诉,原告不得再起诉。比如甲诉乙要求支付合同的价款,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甲免除了乙的债务,同时申请撤诉,甲在撤诉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
撤诉是当事人自己撤诉,并不是律师要求的撤诉,一般按双方委托合同履行,即使能退也可能是部分,双方协商吧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正)》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就是说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是可以再起诉的。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正)》第三百五十一条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可以要求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要求追加起诉;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 2、第三百五十三条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的,应当要求休庭,并记明笔录。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延期审理。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412人已浏览
1,640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