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
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案件只要达到诉讼条件就可立案。建议提供病历进行分析后再确定是否诉讼解决此争议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1、视力、视野较严重损害丧失部分工作和生活能力。 2、两耳全聋。 3、误摘一侧肾脏。 4、肾脏损害,临床确诊肾功能不全者。 5、偏瘫,肌力三、四级者。 6、脊柱侧弯30度以上。 7、脊柱后凸成角30度以上。 8、原有脊柱、躯干或肢体畸形,又严重加重者(除外脊柱结核病灶清除畸形加重的)。 9、双下肢肌萎缩,肌力二级以下,依赖器械也不能维持功能的。 10、一肢截肢或功能全废。 11、未婚或已婚未育男女生殖功能丧失(包括育龄妇女卫宫切除,其子妇已亡者)。 12、具有三级甲等两条及两条以上者。 13、其他相当上列情形者。 二级医疗事故系指行为人过失,直接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哪些属于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造成下列一情形者,列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1、植物人。 2、昏迷,临床确认为可恢复者。 3、疾呆。 4、严重智力障碍。 5、双目失明。 6、双目视力小于一米指数,经治疗不可恢复者。 7、缺失一侧眼球。 8、胃、肠或膀胱等永久性造瘘。 9、主要脏器受损,需依赖药物蔌器械维持功能,临床确定不可恢复者。 10、双后截肢。 11、双上肢功能全废。 12、一足一手截肢或功能全废。 13、双下肢功能全废或严重障碍(含双下肢高位截肢、双髋关节强直、以膝关节强直)。 14、双足截肢。 15、二便失禁,临床确认不可恢复者。 16、截瘫或偏瘫,肌力不足三级者。 17、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8、二级乙等事故两条及其以上者。 19、其他相当上列情形者。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终止,各种死亡试验都不起反应,同时躯体的低下部位出现尸斑等,即可认定为真正的死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6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