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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各继承人对遗产共同共有。你母亲留下的遗产在没有分割前,属于共同共有,至少是这样 至于你主张的,口头遗嘱,对口头遗嘱...
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并且经两个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口头遗嘱才是有效的。 如果情节危险解除,应当及时以其他形式订立遗嘱,否则口头遗嘱无效,按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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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因为没有公证人,无法证实,所以房管局是不会接受口头遗嘱,办理口头遗嘱的过户的。要重新办理公证后,才能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口头遗嘱成立需要在紧急情况下(比如病危,讲完就去世了),有两位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才能成立。继承人是不能做见证人的,不过妈妈的同事可以。 你母亲口头遗嘱成立的话,你可以直接继承母亲的房子。 如果你母亲的口头遗嘱不能成立,则此后应该有两次继承。 1、你母亲去世,母亲的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外婆肯定继承了母亲财产的一部分。 2、外婆去世后,外婆的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人,其中,由于你母亲早逝,你代位继承你母亲应该继承的份额,你的阿姨自然也是有份继承的,具体的份额要看继承人有多少位。
如今已经27岁的小赵打小儿长在爷爷膝下,是赵家老爷子最爱的长孙。今年2月,眼看着小赵找到了对象准备结婚,赵老爷子一高兴就说,要把自己名下一套房产过户给小赵当结婚礼物。 可这话音还没落地,老人家却因为突发脑溢血故去了,小赵的婚礼也因此推迟。 就在本月,小赵和他的未婚妻打算重新筹备办婚礼的事儿,并把爷爷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他到不动产登记大厅一打听却发现,想继承爷爷的房产很难。 “要直接过户给我,需要有书面的遗嘱。可我们没书面遗嘱啊。”小赵很烦恼。 为了这事儿,小赵和未婚妻小黄已经折腾了3个星期。几天前,小黄还找到了“口头遗嘱”的说法,以为见到了一线曙光。 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由于“口头遗嘱”认定太难,再加上《继承法》本身规定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才有效、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等因素,“口头遗嘱”不能成为小赵继承爷爷房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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