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政结算账户开立应综合考虑银行资质、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等情况。禁止在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退付、清算管理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银行另行制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财政票据用票实行年度计划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准确测算用票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用票计划;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地区用票需求,按照要求编制年度用票计划,并逐级汇总上报。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本地区财政票据年度用票计划,合理安排分批向市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票据印制申请;市财政部门按照本级财政票据年度用票计划和所属县(市、区)财政票据印制申请,合理安排分批向省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票据印制申请。
本办法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执收单位”)依法通过征收、收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募集、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政府非税收入具体包括:(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政府性基金;(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五)按照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六)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罚没收入;(七)彩票公益金;(八)以政府名义接受捐赠的收入;(九)应当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资金。
人民银行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监督工作中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配合财政部门管理监督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二)会同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依法确定代收政府非税收入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三)对设立在代理银行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账户实施监督、检查和审核;(四)对代理银行代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汇划清算业务实施管理监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603人已浏览
9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