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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
首先,不知道死者平时在哪里工作,是农村还是城市,这很重要,另外有无被抚养人都需说明具体情况.具体可以登陆陕西人身损害赔偿网查看有关文章,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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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查一下2010年的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标准参考下面的即可9、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为城镇居民:小于60周岁17811×20年60-75周岁17811×【20-(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17811×5年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小于60周岁6119×20年60-75周岁6119×【20-(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6119×5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10、被抚养人生活费受害人为城镇居民小于18周岁12013×(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12013×20年×伤残赔偿系数60-75周岁12013×【20-(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75周岁以上12013×5年×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小于18周岁4417×(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4417×20年×伤残赔偿系数60-75周岁4417×【20-(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75周岁以上4417×伤残赔偿系数×5年÷抚养人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11、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12、财产损失根据估损数额以及相应的有效票据13、其他相关费用鉴定费、评估费、住宿费、拖车费等14、上述费用合计后再根据责任人所负责任比例计算最终数额。
农村户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二十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受诉法院所在地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按六个月总额计算。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如果有侵权人或侵害人,则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的规定来赔偿。 死亡赔偿金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但是如果受害者虽然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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