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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贷款用途涉嫌贷款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
依情况而定。 一、取得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但在合法范围内使用,不构成犯法; 二、取得贷款后,将贷款用于非法目的,则构成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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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用途监管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依情况而定。 一、取得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但在合法范围内使用,不构成犯法; 二、取得贷款后,将贷款用于非法目的,则构成犯法。
借款要不要约定用途,我们要看法律对借条等借款协议内容的要求,而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但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八)约定用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二章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但双方当事人约定有借款用途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第一,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二,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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