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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不能等同于羁押。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
1、公安机关的逮捕行为是不算作羁押的,羁押是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之后,对其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的状态。 2、相关法律规定,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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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逮捕羁押期限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26条,交通不便、团伙、流窜、取证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逮捕以后属于羁押状态。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逮捕不能等同于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专门规定了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羁押期限一般从逮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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