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撤销权丧失的情形: 第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此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了合同当事人一方可请求撤销合同的情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订立的合同。相对而言,两大法系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体系完整,内容详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可撤销合同丧失撤销权的情形有: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撤销权案由有: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