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是的,损害商业信誉不属于刑事自诉的范围,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属于公诉案件。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捏造和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2、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70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