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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有什么区别吗? 我有更好回答 dot_dirt LV.13推荐于2017-09-21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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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提问 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有什么区别吗? 我有更好回答 dot_dirt LV.13推荐于2017-09-21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 解散的条件有: 1、公司章程约定的经营期限到期,且股东决定不继续经营。 2、全体股东协议终止经营,可以解散。 3、出现了不能法定的继续经营的情况,如继续经营无法实现公司的目的,经全体股东协商可以解散。 但是有个前提,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
解散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预先约定公司的各种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经营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可以决议公司解散。(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因不设股东会,其解散的决定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做出。(四)依法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在程序上,公司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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