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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需要什么材料

2021-01-31
若出现某一方再婚前有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夫妻两人的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中的未生育那一方,需要村(居)委会出示有婚史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总结的再婚可以生几个孩子的信息。如今已经开放了二胎政策,很多人再婚找到心仪的另一半后,最先考虑的问题的是组建了新的家庭,希望再有一个自己的孩子。相信在看完上面的内容后您对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若不清楚的欢迎前来咨询。

相关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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