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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3、卖方名下...
购买二手住房(含新房入户)贷款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2.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3.交易契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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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表各一份,购房协议原件一份。 2、《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两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并粘贴以下资料: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不能证明子女关系的,另提供子女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等); ②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一份;离婚的提供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或提供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③还贷存折复印件二份; ④月收入大于五千元(含)的,提供近三个月工资明细(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月收入大于一万元(含)的,另需提供个人纳税证明; ⑤户口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三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出具的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房产情况证明。 ⑥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在湖南省内其他市州的,需要额外准备以下资料:①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需加盖所在市级公积金中心行政公章)②最近一年的公积金缴存流水③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表 3、售房人提交的资料: ①售房人和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份; ②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原件一份; ③所售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 ④若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出售该房产的书面文件原件一份; ⑤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关文件复印件一份(若所转让房产为国有资产,还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 个人贷款进窗资料注意事项 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4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和未再婚证明等,以上证件、证明由民政部门开具,单位提供无效。 ①递交资料为A、B表、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卖方资料一套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②申请表A请如实填写,第1页如已婚须全部填写,电话号码须留足5个,未婚者须留足4个,其他联系人需填写齐全; ③申请表A第2页,借款申请资料须本人填写,如需更改请签名或者按手印确认,申请资料清单须借款人夫妻双方签名; ④申请表A第3页,收入证明不能更改,配偶或共同购房人无业,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借款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由代理机构代缴的,其收入证明、工资明细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代理机构公章。 ⑤有共同购房人的须提供其相关资料附于A表,未成年人作为购房人的须提供公证书。 还贷存折:由借款人在中心指定的**长沙市广厦支行(中心营业大厅斜对面)开户。 原有银行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须如实填写贷款情况,且正在偿还的请注明月还款金额。客户家庭名下房产持有情况与征信报告中的信息有矛盾的,拒绝发放贷款。
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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