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的限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流程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时限也应该按照第一审的时...
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属一审的民事案件,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在6个月内结案。但根据实践,一般二三月会判决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484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