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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确立以下交通肇事案立案标准:第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
1、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客体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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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主体为一般主体。
1、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客体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3、主观方面:过失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在日常生活当中,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们应当保持一个积极面对的态度,而不是逃避责任。一味的躲避责任的承担的话是不利于自己的,所以在此情况之下,必须了解到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以及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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