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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法律规定可以帮助你,解答本人户口迁出农村:办理户口迁移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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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想要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本着“谁用地,谁申请”的原则,应当履行法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具体可以参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第一步,用钢笔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表,提交到村民所在的村民小组。申请表的内容一般包括:本人家庭人口状况、原宅基地使用情况、申请新划宅基地理由等。第二步,村民组接到个人用地申请后,必须召开村民组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村民小组讨论通过的,由村民组在申请资料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资料上报本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步,村民委员会接到申报资料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的,由村委会在申请资料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资料上报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四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人新划宅基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进行审核确认。会同村、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拟定申请人新划宅基地具体用地位置,并绘制用地示意图。经审核合格后在申请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填写农村宅基地审批表,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宅基地审批责任书上签字盖章。第五步,县级国土资源局接到报批资料后,有关科室进行初审,查看现场。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申报资料提交本局,组织会审。会审通过后,经办人签署审批意见上报有关领导批准,由县级国土资源局负责加盖公章。签发县宅基地临明用地许可证,并将审批资料转交本局地籍科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经审核合格的将申报审批资料按规定通过区行政审批窗口返还有关乡(镇)办事处登记存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在申请人的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将审批资料返回原乡(镇)办事处,并由乡(镇)办事处告知申请人不予审批的事项和理由。
农村迁移户口的程序: 1、只要迁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她入户,并且与她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她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关于您提出的户口怎么转回农村,毕业同时回原籍的:带着你的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派遣证、你父母户口所在单位同意接收及父子关系证明、父母户口本到你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登记。 由人才中心托管回原籍的:人才中心出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人才中心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你自己的户籍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你父母户口所在地当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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