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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根据《民法典》,并没有儿媳妇要照顾、赡养公婆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儿媳妇的法定义务。但是在道德上...
有。根据法律规定,子女要赡养自己的父母,这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但儿媳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子女,自然儿媳就没有法定的义务去赡养公婆。不过既然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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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老人为儿子创建了家庭,这个家庭的全部成员就都有义务赡养老人,除非放弃这个家。当然赡养也需要前提即得有赡养能力,否则就是尽力而为了。儿媳如果再婚去别的地方组建家庭了而且没有带走任何东西,那么她可以不赡养。孙子是这一家的根,以后还要延续香火,传宗接代,这么重大的责任不依靠亲属帮助是不现实的,就老老实实的尽力赡养吧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根据《民法典》,并没有儿媳妇要照顾、赡养公婆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儿媳妇的法定义务。但是在道德上,儿媳应当照顾公婆,儿媳妇自愿的可以赡养公婆。
所示:1,老人应该由小儿子和女儿赡养(当老人的所有子女不在或者都没有行为能力时,由老人的孙抚养) 2.,是否接走,应该有小儿,女儿和老人相互协商好,赡养也不是代表非要一起住不可,也可以通过提供物质方面 3,大儿子的妻子和儿子没有直接赡养老人的义务,当然出于孝义,是应该多关心老人的帮助老人的 4,遗产应该有遗嘱,按照遗嘱来确定,如果没有遗嘱,按照以下: (1)如果老人是由大儿子的妻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大儿子的妻子应该作为合法继承人之一,把遗产分为四份(大儿子,小儿子,闺女,大儿子妻子),大儿子的份额由大儿子的儿子代位继承。 (2)如果大儿子的妻子没有赡养老人的,没有继承的权利,遗产应该分为三份(大儿子,小儿子,闺女),大儿子的份额由大儿子的儿子代位继承。 5小儿子和闺女无权强行把老人如何,老人是拥有人身自由权的,爱去哪里去哪里,如果小儿子和闺女没有尽赡养的义务,老人可以留下遗嘱,不分财产给他们,如果没有遗嘱,对老人没有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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