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具体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人口与的规定,配备人口和计划专(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自我服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日常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办法依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6人已浏览
471人已浏览
569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