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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达到法定情节才能构成犯罪、否则应依本法第13条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依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午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
不,这种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而且一般都有牟利的目的。在实践中,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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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虚开就是犯罪,不偷税你去虚开专用发票只有善意取得你还有可能不构成犯罪,那要你自己能够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指: 首先:客观上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具数量、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经营活动;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其次:主观上是故意,一般存在营利的目的。 最后,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单位和个人。
一、满足逃税罪构成要件的,是可能以逃税罪定罪量刑的。 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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