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认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有两种情况,一是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二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只要发现有以上两种情形,就可以起诉,要求...
可以选择投资移民,瑞典对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没有要求,与美加澳这些国家动辄要求出示资产证明,银行水单,税款账单等等账务材料相比,申请瑞典投资移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一方有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就可认定为转移资产,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转移资产认定如下: 1.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5.短时间内有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进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认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有两种情况,一是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二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只要发现有以上两种情形,就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7,583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