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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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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规定,婚姻登记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 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均要求离婚,但是子女、财产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4、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齐全的; 5、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6、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手续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一说到离婚,很多人自然的就联想到了协议离婚。然而,有不少情况下,因为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夫妻关系。从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来看,离婚的方式方式也不仅仅只有协议离婚一种,还有诉讼离婚,也就是夫妻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的是,即使一方在婚内有法定过错行为,法律上也没有剥夺其起诉离婚的权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一)所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住房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四)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资料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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