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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中的营养费可否认定为人身损害赔偿

2021-11-07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的认定:营养费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营养费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营养费的确定是基于两者,一是受害者的残疾,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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