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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年底分红时才可以作为股东个人获得的收益,转入股东账户,并且同时需要缴纳对应税费。在创业初期,创始团队成员经常会垫付一些公司的费用,这种...
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因为公司账户里的钱属于公司的资产,如果转款没有合理理由,可能被认为是转移公司资产,当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对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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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职工(股东)制度公司内部职工(股东)制度 1、任何职工不得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应规章制度的事。 2、任何职工在做任何事都在经过公司认可后方可进行,否则与公 司无任何关系。 3、公司法人、财会、出纳由相应的股东负责,不得身兼二职(注: 总经理除外)。 4、公司股东及主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制度,一有违反,则要作出相应处罚,造成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则由相应的当事主管负全部责任,且赔偿公司所受到的损害及经济损失。 5、公司如有重大事件,公司股东都必须到场行使自己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否则以“公司内部职工(股东)制度”第4条予以执行(注: 公司所受到的利益及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6、公司的成立由当事人蒋太平、晋董、梁元友三人共同组建,如后期因公司业务有变动或增减股东,必须由当初组建公司的三人全部认可签字,方可进行,否则无效。 7、公司股份分配,首先提出10%列为蒋太平、晋董、梁元友在公司的共同股份,另外90%股份三人平均分配各占30%(注: 10%公司共同股份终身列为公司股份,任何一方不得撤走或转让此股份,如有违反视为自动放弃此股份,此股份自动转为另外两位股东)。 8、公司法人由股东蒋太平承担,同时公司总经理由法人担任,财会由股东梁元友负责,同时管保公司财务章,出纳由股东晋董担任,同时保管公司公章及合同章。 9、接洽业务经公司股东讨论认可后,需由公司法人及总经理执行, 否则无效。 10、采购及付款流程,公司采购任何材料需公司股东二人及以上,方可采购,此项由股东晋董负责,如有付款事项,由财务部负责人梁 元友验收签字,整理完单据后交由法人及总经理签字,然后财务盖章
“老板”并不是一个法律专业术语,通常含义中,老板即是一个公司或组织中可以拍板决策的领导。那么,股东的含义是指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或股份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等。 综上,公司股东就是老板,其还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质询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收益权等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公司与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没有被认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认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利息应当收缴”。 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确认“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本文就着眼于讨论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时,应如何制作和签订借款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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