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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有着明确规定。总结而言,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判令彩礼返还。但,返还彩礼的钱的额度,认定有不同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
《》及司法解释有着明确规定:一、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应当返还全部的礼金;二、双方已经进行结婚登记的,但是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的,应当全部返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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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4月1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就是当事人请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应该返还。就是第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一般的彩礼是不予以返还的,除非有以上三种情况的话,彩礼才予以由女方返还给男方。
《》及司法解释有着明确规定:一、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应当返还全部的礼金;二、双方已经进行结婚登记的,但是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的,应当全部返还礼金;第三、根据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酌定返还礼金;第四、根据双方时间的长短返还彩礼钱。可以实际共同的时间算起,一至两年内的提出的,返还彩礼钱的额度可以酌定返还;实际生活的时间超过两年的,一般不退彩礼钱;第五、导致感情破裂过错方,确定返还礼金的额度。其中,因为给付人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的,彩礼钱不予返还。但是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酌情返还半数以下的彩礼钱。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的,可以酌情增加彩礼钱的返还额度。
以下为大家解答彩礼钱怎么判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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