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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医院请求赔偿,协商不成请及时起诉维权。侵权法规定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
为了保证鉴定公平公正,为了防止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尽快自行或委托律师到医院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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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你们可不予考虑(由于鉴定体制问题,很多存在明显过错的,鉴定均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同时指出存在不足); 2、医院是否须承担误诊责任须结合病历及当时的就诊情况才能分析,如医院因检查不全面、仔细导致误诊则存在过错;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实践中医院一般以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诉,鉴定费由医院缴纳); 4、可以一般人身损害提起诉讼。
医院属于误诊、漏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及时复印病历材料,然后封存病历材料,向当地的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如果能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一般迫于压力会和患者或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如果他们不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即便不属于医疗事故,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判决。
医疗维权的首要之举是对客观性病历予以复印,对主观性病历、相关药物和医疗器械予以封存,以保全证据;其次,咨询法律和医疗领域的专家,分析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据你的陈述,可以初步认为医院没有尽到其应有的注意义务,也没有尽到其告知义务,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再次,与医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鉴定,最后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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