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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业的利润分配、赤字分担、合作协议的约定处理的合作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合作伙伴无法协商决定的情况下,合作伙伴按实际支付的出...
合伙人散伙大致可以分三个阶段: 1、公司成立1年内。 2、公司成立1年后,没有盈利。 3、公司成立1年后,有盈利。在不同阶段可以约定不同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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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散伙即是合伙企业解散,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没可以依据以下事由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一、可以股东协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合伙企业法》对退伙清算算规定: 1.退伙时按找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伙人的份额。 2.公司是否有债务,当公司财产少于债务时,退出人得承担相应份额,对已有的债务也一样要承担相应的份额。 3.企业盈利或亏损,按照当时合伙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分担,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 4.合伙人退伙后,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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