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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则首先要看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房产证的办理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业主需要查看合同内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超出合同规定的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开发商没有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必然是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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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生活中,房产证不能按时办理的情况可以说是相当普遍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本条明确规定了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责任。在现实生活中,房产证无法办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开发商的销售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因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防止开发商恶意拖延办理许可证的时间。
开发人员迟迟不办理房产证,且超过约定的办理期限,可要求开发人员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地产登记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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