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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用公章签的合同是否合法,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合同当事人是善意第三人,构成表见代理,那么合同是合法的;如果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私用单位的公章签...
私刻的公章签的合同无效。私刻的公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用私刻公章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不能视为当事人对合同的认定。而且私刻公章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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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私刻公章签合同一般属于民事纠纷,签署的合同无效,要赔偿合同相对人,严重的涉嫌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因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有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多经公司在聘任于为供应处经理,存在任用人的过错,在于与多经公司的协议中第三条规定,“在经营过程中,现金提取,支付、汇寄,增值税及各种票据,往来业务的合同签订,必须由甲方(杏花矿多种经营公司)派驻的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订同意后,方可运作,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业和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是无效的.”多经公司在供应处刚成立时按照协议约定派助副经营,财务人员等到供应处上班,10几天之后,由于供应处没有业务,派助的人员均回到原工作单位不在供应处上班,由于派助管理的人员不在其岗位工作,造成对于某的监管措施不到位,于才有机会私刻公章来骗取财务归个人所有,多经公司过错行为与电缆厂的经济损失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多经公司对电缆厂具有赔偿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通常比较正式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与劳动内容相关的劳动合同,内容中会说明劳动范围以及报酬和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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