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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
实践中对于毒品犯罪是将其他毒品类型转换成海洛因再定罪量刑的,麻果换算成海洛因或冰毒的比例是1:20,即100克麻果相当于5克海洛因或冰毒,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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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果的成分主要是冰毒,有苯丙胺类,也有甲基苯丙胺。 第2个问题是,携带的性质要认定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还是非法持有 如果成分是甲苯丙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250克够上判处15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成分是甲苯丙胺,非法持有毒品在250克,判处7年以上或者无期,并处罚金。 如果成分是苯丙胺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250克,属于其他毒品大,也是处15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成分苯丙胺类,非法持有250克,也属于其他毒品数量大,判处7年以上或者无期,并处罚金。 最后应当注意,毒品犯罪,以查获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计算。
麻果主要成分是冰毒,即甲基苯丙胺。 (一)如果是将麻果出卖给了别人,则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贩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满十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具体量刑还要看10个麻果所含的甲基苯丙胺的数量是多少。 (二)若是将麻果无偿赠与他人,则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很有可能会被定罪判刑。
谭某手中用6400元购得麻古800粒,准备到株洲县进行贩卖,由于李某和谭明是通过网络交谈,这一线索被株洲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所以等李某回到株洲县后,公安民警一直跟踪李某。直到2014年8月23日上午,民警得到情报,李某将于当晚销售毒品给吸毒人员。果然,当晚八点左右,吸毒人员何某打电话给李某,说要购买麻古,但没有说购买的具体数额,于是李某将800粒麻古全部带在身上,两人在株洲县渌口镇某小区见面后,何某说要购买200粒麻古,李某于是将装着800粒麻古的盒子拿出来,两人正准备交易时,被尾随的株洲县公安局禁毒民警当场抓获。于是公安民警将两人带回株洲县公安局调查,将李某随身携带的麻古称重,总共重量有75克。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明知是毒品而有偿转让给他人,且数量大,但考虑到李某认罪态度好等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示:毒品是全社会的公敌,害人害己,多少家庭毁于毒品,同时要谨慎交友,拒绝“毒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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