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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同邻居协商解决,要求其返还被侵占的确权土地面积; 2.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反应,依照确权土地面积调解纠纷,要求对方返还土地面积...
如果是未经批准占地盖房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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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土地使用证,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你家邻居腾出多占的地方,不用找土地所或村委会解决。土地证就是最好的证明。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如果你要翻建新房,你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直接咨询,看你们省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要确定邻居的盖房行为的确是侵占了自家的土地,这个是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的,例如拥有相关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证、房产证,甚至村委书面证明等证据资料。 其次,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采取先和邻居协商,选择租赁或一次性补偿,甚至拆除等方式补偿损失。如协商不成,可请求村中威望高者或村委介入协调处理,争取协商解决。 再次,如果依然没能和平解决,可到当地相关国土部门投诉反馈,请求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最后,如依然没能解决,可收集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当事人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议最好可以找个邻居盖房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侵权争议的前提是土地权属明确、地界清楚。但是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争议实际上是你和邻居的土地使用权争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范围。故你可以与邻居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行政机关收到争议案件后,一般先组织你们双方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则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如果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邻居不履行,你还是不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但你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执行。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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