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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按照社会通常交易习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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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偿权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合同的追诉期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追偿权纠纷是合同纠纷的一种,在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相同的份额。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追偿超出部分,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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