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
1、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车主在相应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 2、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交警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 2、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如你与交通肇事责任人对交通事故赔偿协商解决未果,你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承保肇事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车辆所有权人,并非将具备相应安全隐患、未缴纳强制保险借出,或者将车辆借给酒驾或醉驾的借车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等情形,不应认定车辆所有权人,对于车辆的出借存在过错,此种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系借车人以及第三人共同所导致与车辆所有权人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2、本次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应当根据交警部门勘察现场,给出的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划分,由借车人单独承担、第三人单独承担、或借车人与第三人共同承担。具体情形,参照事故责任认定。 3、如果车辆所有权人在出借车辆的时候,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或者几种情形,那么应认定车辆所有权人对于出借车辆的行为存在过错,或者说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与最终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此种情形下,车辆所有权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4、具体责任的比例,由车辆所有权人以及出借人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按照车辆所有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该过错程度对于最终损害发生究竟会起到多大的因果关系,作出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